北京连纵律师事务所 一.计算机软件纠纷的诉讼种类
二.认定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的法律依据
三.对不构成软件侵权的合理使用行为
四..对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的认定措施
五.民事责任的承担
一.计算机软件纠纷的诉讼种类
1.计算机软件权属诉讼
是指因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归谁享有而发生争议的纠纷。分为以下六种:
1.职务或非职务软件作品权属诉讼。
2.委托创作软件作品权属诉讼。
3.合作创作软件作品权属诉讼。
4.因改进计算机软件而产生的权属诉讼。
5.以软件著作权投资、入股或许可转让等合同行为中产生的权属诉讼。
6.其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属纠纷。如因继承而产生的软件权属诉讼等。
2.计算机软件侵权纠纷诉讼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30条规定了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8种侵权行为。依照著作权法和本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都属于计算机软件侵权纠纷诉讼。
3.计算机软件合同纠纷诉讼
计算机软件使用许可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或调解达成协议之后一方反悔的,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书面仲裁协议的;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事后订有书面仲裁协议,经仲裁裁决后一方不履行而另一方申请法院执行,法院认定仲裁裁决违法而不予执行的,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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