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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富豪戴着镣铐起舞? [我要评论]

中国科技财富

  经济犯罪的“沉重代价”

  “我要上诉!”当沈阳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杨斌有期徒刑18年、并处以230万元罚金时,这位曾在“福布斯中国内地

富豪榜”上高踞第二的富豪当庭高喊。除了失去人身自由外,杨斌的事业——荷兰村——也几乎全部停止了运转。

  “我国对经济犯罪的刑事控制政策是从重从快。”北京证泰律师事务所主任赵曾海告诉记者,这种重典治乱世的

思想也指导着我国的刑事立法。“死刑和监禁占主导地位的可称为重刑刑罚结构;监禁和罚金占主导的可称为轻刑刑

罚结构;监禁刑为主导的刑罚结构,平均刑期在三年以上的归重刑类,称次重刑;平均刑期在三年以下的归轻刑类。

  “根据以上标准,我国当前的刑罚结构是以死刑和监禁为主导的,毫无疑问属于重刑刑罚结构。西方国家基本上

以监禁和罚金占主导,甚至在这两种刑罚结构中,又以罚金为主导,属于轻刑刑罚结构。”赵曾海指出,我国刑法典

在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当中,一共有92个条文和94个罪名,规定了最高刑不超过三年有期徒刑的只有

11个条文,而剩下的又有8个条文15个罪名是适用死刑的,几乎占第三章94个罪名的16%。

  他向记者举了一个简单的例子:《德国对外经济法》第34条规定的走私犯罪行为类似于我国的普通货物走私,该

条规定了四种走私犯罪行为,对这四种走私犯罪行为的处罚是“故意犯罪时可以判处5年以下监禁或者罚金,过失犯罪

时可以判处2年以下监禁或者罚金,但是在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处2年以上监禁。”而相对的我国刑法典第153条规定了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对其规定的最高法定刑是死刑。

  “因经济犯罪而失去人身自由还算是轻的,在我国,有很多人因为经济犯罪而被判处死刑。”赵曾海拿出今年最

高人民法院公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公报,给记者列举了几个关于经济犯罪的具体案例:

  蔡庭伟骗取出口退税案,于2002年判处蔡庭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曹娅莎、刘锦祥金融凭证诈骗案,1999年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曹娅莎因造成294.58万元无法返还,以金融凭证

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曹娅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鉴于刘锦祥只参与作案一起,情节相对

较轻,判处刘锦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黄金池、林镇欲、陈汗杰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01年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黄金池、林镇欲、陈汗杰三

人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邓壁亮和郑继亮

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但这种从重从快的政策,尽管在短期内会对经济犯罪起到一定的遏制,但从长期来看,效果并不好。”2003年3

月11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肖扬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指出:中国在前五年的时间里面

,共审结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案件71213件,比上一个五年上升了68%,判处犯罪分子89896人,比上一个五

年增长了1.3倍。重典治乱的“再思考”

  与中国内地对经济犯罪的判刑相比,国外对涉及到经济犯罪的企业家、经理人的判罚无疑要轻得多。

  上个世纪80年代,臭名昭著的垃圾债券大王迈克尔·米尔肯开创了创办发行垃圾债券的企业之先河,然后以这些

垃圾债券来诈骗投资者的钱财。但是,与其罪行相比,他受到的惩处实在太轻了。1990年,他承认犯有6项债券欺诈罪

,然后坐牢2年,罚款100万美元并且被终生赶出金融债券业。米尔肯出狱后在加州的圣塔莫尼卡成立了以他名字命名

的米尔肯研究院,这是一个经济智囊机构。此外,由于他是前列腺癌患者,因此他成立了另外一家公司从事前列腺癌

治疗的研究。目前他的个人净资产据说高达7.7亿美元,在《福布斯》杂志2001年的全美400富豪排行榜上名列第340位

  前证券交易所投机商伊万·波斯金,1992年承认从非法的知情人股票交易中不当获利1亿美元,但是,他只被判处

了3年徒刑,而且坐了两年牢就出狱了,不过,他被处罚了大约1亿美元的罚款。

  查尔斯·基廷是另外一位曾引起轰动的经济犯罪分子。在上个世纪80年代的小型储贷社危机中,他创办的林肯储

贷社协会向投资者发行了几百万美元的垃圾债券,这些债券后来被证实一文不值。案发之后,基廷被地方法庭判处10

年徒刑,但是只需坐牢4年。另外,他还因债券诈骗罪被联邦法庭判处12年7个月的刑期,服刑期同时计算。但是,上

述两个判决在1996年都被推翻,而到了三年之后,他承认犯有4项诈骗罪,结果又被判处50个月的刑期,但是因为他当

年已经坐满了这些刑期,因此判决之后他不用坐牢。

  英国流氓交易员尼克·利森则是当年轰动全球的新闻人物,因为他在新加坡从事非法衍生债券交易亏损了10亿多

美元,整垮了英国的“百年老店”巴林银行。利森后来也只是被判处了区区的6年徒刑,但是他却从此成为了名人,出

狱之后到处发表演说,每场演讲的收费标准是1万美元。此外,他撰写的自传《流氓交易员》也被改编成了一部电影,

而他从自传中赚到的钱光是预付定金就有70万美元。

  而最新的消息称,不久前,由于涉嫌制造假账,已被解雇的安然公司前财务主管格利尚9月10日在美国得克萨斯州

仅被判处5年监禁。

  事实上,有资料显示,美国企业高层主管以及白领阶层犯罪之后的刑期比其他类型的犯罪分子轻得多。根据加州

大学厄凡纳校区以及圣约翰大学的法律教授们所做的统计,上个世纪90年代初,在一系列的储蓄和贷款丑闻中被指控

的疑犯们,其被判徒刑的刑期平均数为36.4个月,而他们涉及犯罪的金额达到了10万美元以上。同期,一些犯了入室

抢劫罪的犯罪分子被判刑的刑期平均数则为55.6个月,而他们的涉案金额仅为300美元以下。“根据目前现有的法律,

联邦政府当然有能力判处长期刑罚,但是企业老总被判上10年刑期还是闻所未闻的事情。”纽约大学法学教授阿伦表

示。

  “在现代的法律观中,生命和财产的合法交换受到绝对的禁止。不仅杀人后不能以财产赎罪,而且国家也不能对

财产犯罪或者经济犯罪以适用死刑或者重刑的方式来合法地剥夺人的生命和自由。”赵曾海分析认为,随着社会经济

条件的变化,“人的生命和人格尊严的相对价值越来越大,物的相对价值相对越来越小。经济犯罪对社会经济利益的

危害与死刑对罪犯生命的剥夺,两者的附加值显然无法实现平衡,不符合以罪行等价为基础的现代报应观念。”所以

,国外对经济犯罪多采用以监禁和罚金(尤其是罚金)为主的轻刑刑罚结构。

  “而在我国,许多人认为以罚金为主的财产刑是西方国家刑法的产物,是有钱人开脱罪责的刑罚。所以,罚金一

直处于非重要的地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杨侠介绍,一些极端的观点甚至认为,要彻底杜绝经济犯罪,就

要采取人身性质的刑罚,只有这样,才能让犯罪人感到痛苦,才能更好地惩治犯罪。这不仅是我国建国初期在刑法体

系中重刑主义思想的主要根源,现在也仍在影响着人们对经济型犯罪适用处罚的判断。“但在西方发达国家,人们的

看法并不是这样。他们认为,既然这些人是为了追求金钱而犯罪,那就应该在金钱上受到惩罚,可以罚到让犯罪人一

辈子都背负着难以偿还的巨额债务艰难度日,而且,剥夺了金钱,就限制了消费,对他们来说,已经是一件很痛苦的

事。”

  杨侠告诉记者,罚金实际上应是与生命刑、自由刑相提并论的刑罚方法之一。对行为人处以罚金,前提必定是该

人已经构成犯罪。虽然罚金刑的内容是剥夺犯罪人的金钱,但作为刑罚方法,它同样标志着国家对其谴责的严厉性,

不会有一分一毫的减少。而且,对贪图金钱利益而犯罪的人处以罚金,会使该犯罪人感到在经济上不仅无利可图,还

得不偿失,因而不得不对自己的行为重新估价,这就更有针对性地实现了对犯罪人的教育和改造;同时,还能对社会

上正在企图或者已经开始准备通过犯罪途径谋取私利的人给予严厉的警戒,会让他们权衡得失,继而放弃犯罪的意图

,也可避免给社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从中国的现实来看,目前采用的重刑刑罚并没有起到有效减少经济犯罪的作用。”赵曾海指出,“过分依赖重

刑会提高人们对重刑的预期心理,助长重刑万能主义。一旦出现犯罪率上升或者大案要案增多的情况,便把原因简单

地归结为打击不力或者杀人太少,在这种思想逻辑支配下,就会出现犯罪增多,刑罚也跟着攀升的局面。犯罪量和刑

罚量交替上升的结果,必然导致罪刑结构矛盾,使刑罚趋于极端,其结果必然使人们对刑罚的感应能力受到削弱。

  “另一方面,过分依赖重刑也会松懈人们积极预防犯罪的意志和努力,转移社会预防和控制犯罪的工作重点,妨

碍社会综合治理经济犯罪战略的贯彻和落实。对经济犯罪过多地适用重刑和死刑,会窒息经济环境,削弱市场主体的

积极性和市场活力的发挥,制约经济的发展,这种无形的社会代价和有形的刑罚成本代价,将远远超过适用死刑和重

刑可能产生一时的、有限的预防威慑效果。

  “经济犯罪立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要更大程度上地促进经济发展,而不是单纯地为了控制经济犯罪本身。从这

个角度来看,刑法不是调控经济生活的惟一方法,更不是惟一重要方法,刑法只是社会调控的最后手段,是迫不得已

的选择,它决不能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喧宾夺主。

 
  富豪的“中国现状”

  在内地,富豪们的形象并不讨好。

  人民大学社会调查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对“您认为在如今社会上的富人中,有多少通过正当手段致富?”的问

题,仅有5.3%的人回答“有很多”。而一个个“问题”富豪的出现,又仿佛印证着老百姓心中的疑问:“富人的钱,

干净吗?”

  在这种不利、甚至敌视的民情下,在财富“原罪”可能导致法律之剑随时落下的威胁下,富人无法辩解,只有隐

藏和逃避。于是,出现请求胡润不要把自己列上富豪榜的事也就不足为奇了。

  许多专家和公众都认为,公众对富人普遍的仇视,是由于日渐拉大的贫富差异导致的。清华大学李强教授从80年

代即开始研究中国贫富差别问题,较早提出了中国“基尼系数”已经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进入了分配不公平区

间。

  90年代开始,对贫富差别的讨论与分析不断升级。据了解,去年,国家统计局在进行高收入群体调查的同时,还

进行了一项全国性的贫困调查,各项数据并未公布。但个税调整等政策,明显看出政府“彰显社会公正”的态度,迎

合公众的情绪。一大批“问题”富豪纷纷落马。对此,新华社在报道中得出的判断是,“削峰填谷是关键。”

  政策的调整似乎迎合了公众“均贫富”的情绪,也给富人带来了恐慌。

  事实上,一些专家也认为,大众所仇恨的,是富人赖以致富的非法的不公平的手段,而不是对贫富分层的不满。

清华大学教授李强分析说,人们看见富人时,提出的疑问往往是,你那么富有,是靠自己的本事吗?当然,老资本家

将财产传给儿子,这显然不是根据本事大小来分配财产的,所以,多数现代化国家对于遗产往往课以重税。倘若财富

是靠贪污腐败、走私贩毒、违法犯罪得来的,那么,公众就会产生极大的不公平感。

  其实,不论从数量还是从质量上来说,中国内地的富豪都与国际富豪有不小的差距。

  2月27日,美国权威财经类杂志《福布斯》公布了最新2003年度全球富豪排行榜。今年全球范围内身价在十亿美元

以上的亿万富翁共有476名,他们共来自43个国家和地区,其中美国仍是全球的“富翁窝”,共产生222名亿万富翁,

占了全球亿万富翁总人数的47%。而中国富豪内地富豪无缘该榜。

  领头的世界巨富依然是比尔·盖茨,其身价目前为407亿美元。与他相比,中国内地首富丁磊的76亿人民币(约合

8.26亿美元),实在显得微不足道。而且,中国内地富豪仍然主要来自中国传统的经济优势地区——长江三角洲和珠江

三角洲。其中,集团总部设在广东省的最多,占“百富榜”的22%,而上海和浙江省分别占到14%和8%,三者相加已近

半数。

  “实际上,中国的富豪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只有一个国家经济发达了,才会出现富豪。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

经济不断发展,富豪就会不断出现。”一位关注中国经济的学者认为,公平与效率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目前中国

采取的是“强调效率,兼顾公平”,这与中国追求经济发展是紧密相关的。“中国经济要发展,就不能压制效率,不

能打击人们创造财富、成为富豪的积极性。”

  第一桶金的成色“变化”

  当新一版“中国内地富豪榜”出现后,细心人发现,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富豪中涌现出了一批与政府没有直接联

系的富豪:丁磊、陈天桥、张朝阳、鲁冠球、刘永好、刘永行……“他们可以算是中国‘阳光’富豪的代表了。”一

位长期关注富豪榜的研究员说,像丁磊这样的富豪,其发家史中没有“权力寻租”的阴影,其资产的来源都说得清、

道得明,“在2003年的榜单上,前十名中就有五名与政府没有直接联系。他们的上榜,说明中国的新生代富豪正在向

‘阳光’富豪转变。”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无疑是那些在互联网热潮中涌现的“知本家”。

  “人生就像一盒手榴弹,你永远不知道会拿到哪一颗。”说这句话的丁磊,2003年在纳斯达克引爆了一颗“金色

炸弹”,它炸出的金子,把丁磊推上了“中国内地富豪榜”的首富位置。

  2003年10月14日(纽约时间13日下午3点59分),网易股价雄踞70美元的历史最高位,这和2年前0.52美元停牌警告

风波之下的网易,俨然是天堂和地狱之间的差距。而作为网易的创始人、首席架构设计师,丁磊拥有58.5%的股份,70

美元股价项下,意味着丁磊的财富身家超过70亿人民币。这样的数字,透过胡润之手,宣布了新一代中国首富诞生。

  “我们几乎是眼睁睁地看着生于七十年代的首富从广州的一间单元房里做到了纳斯达克明星。”没有讳莫如深的

第一桶金传奇,没有不足为外人道的幕后故事,也没有转型期历史上曾经的灰色,新生代的富豪“阳光”地给财富意

识觉醒的普通中国人,提供了一个可资参考的模板。尽管成为首富的概率对于每个中国人来说只有十三亿分之一,但

至少在起步的时候,并不是没有机会。

  2000年开始的“《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上还只有区区五十人,资产规模也与今日的大鳄们不可同日而语,但也

就是从那时起,榜单的制造者胡润不得不接受一个尴尬的事实——上榜企业家频频被查出经济问题,以至于这张榜单

有了另一个称呼“中国富豪杀猪榜”,而媒体在报道这份榜单时,都会开列一张名为“落马问题富豪”的附榜,如杨

斌、周正毅。

  虽然杨斌们也有自己的“财富神话”,但当我们细审他们的“神话”的时候,若干的疑问便呈现在我们的面前。

  据杨斌自称,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他靠勤工俭学攒下的1万多美元,在中国和波兰等国之间进行棉制品、

纺织品、成衣等进出口贸易。两年内生意做大,资产达到2000万美元。1994年杨斌回国,开始一系列的资本运作——

重组内地上市公司广华化纤,旗下欧亚农业赴港上市等。2001年,杨斌被《福布斯》杂志评为中国大陆第二富豪,身

家9亿美元。

  但杨斌在荷兰的同学称,杨斌自称赚到2000万美元时,他的妻子和孩子都在拿荷兰政府的救济金;荷兰一位曾与

杨斌合伙的华人餐馆老板说,杨斌在荷兰绝对没有赚到2000万美元,那么杨斌的第一桶金的来源也许只有他自己知道

了。

  而周正毅对外公开的发家史说,他前后收购了几十家公司的职工股,而这些股票上市后都有几倍、十几倍的涨幅

。因此在股市上赚了数亿人民币,后来投资港股又赚了好几亿港元,至今投资产业庞大,并收购了内地和香港的4家上

市公司,但香港金融界却对周正毅的财富来源一直持有疑问。

  “20世纪80年代末期、90年代初期,投机成为一代富豪的起家根源。”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学教授曹锦清认为,除

了最近的互联网热外,改革开放后中国主要有四次暴富的机会:走私暴富、价格双轨制引出的暴富、最早进入股市的

暴富,以及土地出让中隐藏的大量钱权交易,导致财富迅速聚集。

  “很大程度上,中国内地早期富豪的产生源于中国市场经济制度本身的不完整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认

为,随着经济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中国的“阳光富豪”将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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