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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国际论坛在京举办

 

  为了进一步加强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的识别、监测控制和防范机制,使风险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局与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于3月18日在京联合举办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国际论坛。来自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国际著名跨国公司及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国有重点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等机构的400多名代表,就中国国有重点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加强企业法制建设,完善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本次论坛组委会主席、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淑和在论坛开幕时发表了《加强法律风险防范保障和促进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主旨演讲。

  黄淑和指出,重视和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是企业适应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的客观需要,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是国有企业自身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国有企业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现实需要。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加强企业风险管理最基本的要求。黄淑和强调,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注意借鉴国外知名跨国公司、大公司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二十多年来我们企业加强法律风险防范的实践经验,不断提升我们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我们企业在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的竞争力。国务院国资委将进一步促进中国企业与国外同行的沟通和交流,加强与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的合作,强化中国企业总法律顾问的专业培训,组织国有重点企业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赴国外考察、学习,指导6个省(市)国资委做好地方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试点工作。黄淑和希望中国国有重点企业要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强化风险意识,完善工作体系,加快以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突出工作重点,重视加强中外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

  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主席符瑞德先生着重就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在国际企业中的行业状况、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组成和性质以及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未来在中国的发展目标等方面介绍了有关情况。

  论坛期间,与会代表还就加强中国国有重点企业和国外企业在法律风险防范领域的经验共享和沟通理解,促进中国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推行和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向全国国有重点企业发出倡议。

  此次论坛的成功举办,标志着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在中国国有企业得到了加强和重视,标志着中国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和制度建设得到了强化,将对中国国有企业进一步适应市场竞争,完善管理体制、深化改革与发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出资人合法权益等方面产生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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